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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十二届市级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信息来源:本站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5-09-30 09:22:00

  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二届教育改革与研究
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注:希望老师们积极参与!有意参评的老师,请将论文的电子稿在10月16日前交教科室,谢谢!】

 各区(市)县教研室(教培中心、进修校)、各直属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各位会员:

为鼓励我会会员及广大干部教师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教育改革与实验,以充分发挥学会在推进我市教育改革中的独特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成都市第十二届教育改革与研究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形式

1.对基层教育科研的元研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教育科研本身的思考和认识,如价值、特征、推进策略、管理、指导、评价、成果推广经验等;二是在研究中的收获与感悟,如如何选题、如何选择并使用某种研究方法、如何在研究中理清思路及提炼成果、自己的研究经历等。形式可为学术论文、研究活动案例、研究故事等。

2.课题研究成果:包括单位及个人承担或参与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中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形式可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案例及分析等。

二、征文对象
1.本会会员
2.教育科研专兼职教研员、学校教科室人员
3.其他对以上问题有思考的干部教师

三、行文要求
1.强调真实有效的教育教学改革行为,鼓励有创造性的符合教育规律的改革措施。
2.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倡导从自身实际出发的理性思考。
3.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文句流畅。
4.凡引用他人的观点,请注明出处(作者、题名和出处)。
5.字数以3000~6000字为宜,凡4000字以上文章,须有摘要(文章的主要观点、结论,不写成提纲和评价形式),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
6.遵守学术道德,文责自负,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所在单位。
7.以下论文不在评选范围:
·论文完成时间在2014年9月以前;
·已参加过同级及其以上评选并获奖的论文
·毕业论文、学位论文;
·纯外文写作的论文;
·纯知识探讨的论文。

四、交稿要求
1.本着自愿参评的原则,凡属征文对象的干部教师均可自主申报。
2.单独署名论文每人限交1篇,若联合署名,最多可再交1篇。凡联合署名者,必须都是该文所反映的改革与研究行为的实际参与者。
3.论文、案例及故事署名不超过2人,研究报告及调研报告署名不超过5人。
4.来稿请交打印稿及电子文本。
打印稿要求:采用A4纸;标题用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行距22磅。一式两份,打印清晰。
电子文本要求:①每篇参评论文请交word文档,文件名为“[姓名]-[题目]”,姓名与题目应与登记表一致,例如:“张三-家庭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研究.doc”;②各区县教研员或直属学校负责同志汇总时,给每个学校设立一个文件夹存放该校论文;在每篇论文文件名前加序号,文件名即:“[序号]-[姓名]-[题目]”, 例如:“20-张三-家庭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研究;文件夹名及序号与汇总表中的[单位] [序号]一致。
5.交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0日。

五、名额分配
六城区、双流县、金堂县、新都区、龙泉驿区各100篇,其余各区市县各50篇,直属学校及市管民办学校各10篇。

六、其他
请各直属学校教科室、各区(市)县本专委会理事(人员有变动或无理事的,请教研室教育科研专兼职教研员)认真组织,把好质量关,并将参评稿件按要求汇总,完成“成都市第十二届教育改革与研究学术论文汇总表”(见附件),统一报送专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   军           联系电话:86630373
 

 成都市教育学会教育改革与实验专业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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