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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优秀论文、案例的评选通知
作者:教科室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2-09-25 10:18:15

关于开展“成都市第九届教育改革与研究
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特别提示:按区上要求,我校将于10月25日上报,请老师做好准备,积极参加,将参评文章的电子文稿报送至学校教科室,谢谢!]

各区(市)县教研室、各直属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各位会员:
    为充分发挥学会在推进我市教育科研工作中的独特作用,鼓励我会会员及广大干部教师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教育改革与实验,经研究决定开展“成都市第九届教育改革与研究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形式
    1.对基层教育科研的元研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教育科研本身的思考和认识,如价值、特征、推进策略、管理、指导、评价、成果推广经验等;二是在研究中的收获与感悟,如如何学会选题、学会选择并使用某种研究方法、学会在研究中理清思路及提炼成果、自己的研究经历等。形式可为学术论文、研究活动案例、研究故事等。
    2.课题研究成果,包括单位及个人承担或参与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中所形成的成果,形式可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案例及分析等。

    二、征文对象
    1.本会会员
    2.教育科研专兼职教研员、学校教科室人员
    3.其他对以上问题有思考的干部教师

    三、行文要求
    1.强调实有效的教育教学改革行为
    2.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倡导从自身实际出发的理性思考。
    3.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文句流畅。
    4.凡引用他人的观点,请注明出处(作者、题名和出处)。
    5.字数以3000~6000字为宜,凡4000字以上文章,须有摘要(文章的主要观点、结论,不写成提纲和评价形式),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
    6.遵守学术道德,文责自负,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所在单位。
    8.以下论文不在评选范围:
    •论文完成时间在2011年9月以前;
    •已参加过同级及其以上评选并获奖的论文
    •毕业论文、学位论文;
    •纯外文写作的论文;
    •纯知识探讨的论文。

四、交稿要求
    1.本着自愿参评的原则,凡属征文对象的干部教师均可自主申报,参评论文需填写“成都市第九届教育改革与研究学术论文申报表”(见附件一)。
    2.单独署名论文每人限交1篇,若联合署名,最多可再交1篇。凡联合署名者,必须是该文所反映的改革与研究行为的实际参与者。
    3.论文、案例及故事署名不超过2人,研究报告及调研报告署名不超过5人。
    4.来稿请交打印稿及电子文本。打印稿采用A4纸。标题用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行距22磅。一式两份,打印清晰。
    5.交稿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
    6.请各直属学校教科室、各区(市)县本专委会理事(人员有变动或无理事的,请教研室教育科研专兼职教研员)将参评稿件按要求汇总,完成“成都市第九届教育改革与研究学术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二),统一报送专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   军           联系电话:86630373

成都市教育学会教育改革与实验专业委员会 

2012年9月7日   

编辑:cwf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