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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语文组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2-05-02 19:07:04

关于开展“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教培中心、各中小学:
    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全面营造尊重知识、热爱阅读、追求创新、奋发向上的“书香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师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2〕62号)精神,决定开展“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区学校教师(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学生。

二、征文主题
    “书香校园”之开卷有益。其中,教师征文以“开卷有益——做一个有魅力的教师”为主题;学生征文以“开卷有益——书中的家园”为主题。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应紧扣活动主题,不限题目、文体、字数。
(二)文稿应为原创,内容健康,主题明确,语言生动,表达真情实感,表述清楚,有层次感。
(三)文稿提到的图书,应标明图书的作者、出版单位和出版时间
(四)文稿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学校准确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书香校园”读书征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阶段(2012年4月10日-4月25日)
    各学校制定读书活动方案,通过会议、广播、橱窗宣传等多种途径,向师生宣传全民阅读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及时推荐优秀图书,激发师生参与全民阅读活动的积极性,调动师生的阅读热情,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征文征集阶段(2012年4月26日-5月17日)
    各学校根据活动方案,通过组织喜闻乐见、乐于参与、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鼓励、引导师生积极撰写读书心得,参与征文活动。
第三阶段:评奖阶段(2012年5月18日-5月31日)
2012年5月17日-5月31日,区教育局组织评审小组开展征文总评;2012年6月1日-6月4日,区教育局公布总评结果。

五、评选办法
    优秀征文评选由区教育局组织,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各学校负责征文初评工作,并择优推荐部分征文参加区级评选。其中,各学校推荐教师征文1篇,中学推荐学生征文3篇,小学推荐学生征文5篇。
    (二)推荐征文纸质文档于5月17日前报送至金牛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陈雪梅老师处,并同时报送推荐征文电子文档和本校参赛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至
408519326@qq.com
    (三)金牛区教育局负责征文总评工作。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和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学校推荐的征文进行评选,并从中推选部分优秀征文参加成都市征文总评。

六、奖项设置
    设教师征文一等奖15名、二等奖25名、三等奖30名;设学生征文一等奖50名、二等奖80名、三等奖100名。

    联系人:陈雪梅,电话:13882191246;朱玲,电话:15308008273

2012年4月23日   

编辑:cwf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