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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四川省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科室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2-03-31 17:11:48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三届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特别提示:请要参评的老师在2012年7月底前完成论文的撰写并自行投稿参赛,谢谢!】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居: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提高课程质量,配合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全面实施,着力推动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经与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基础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研究,并报经省教育厅领导同意,决定在成功举办了十二届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第十三届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具体组织工作由四川教育报刊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主题
    本届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主题:“创新育人理念,实现科学发展”。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教育部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中,就“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目标,确定了“创新教师教育课程理念,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加强教师养成教育”的实施方向。依据这一精神,本届活动拟以“创新育人理念,实现科学发展”为主题,引领教师在研究自身经验和改进教育教学行为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引导教师参与和研究基础教育改革,主动建构专业知识体系,发展实践能力;引导教师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主动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和实践智慧,增强适应性和开放性;引导教师加深专业理解,更新知识结构,形成终身学习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二)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将此《通知》转发到学校,将此项活动与教师的学习、培训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各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也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教师参与这一活动,以推动培训工作的开展。各地可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撰写论文,经初选后寄稿参评。教师个人也可直接寄稿参评。

    (三)参评论文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改革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根据内容自行拟定题目。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请用稿笺纸抄正或打印,并请自留底稿,因人手有限,一律不退稿。

    (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专家组评审,最后由组委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五)来稿请寄:成都市上南大街49号吉祥大厦6楼四川教育报刊社 陈玲 收,邮政编码:610041.截止日期:2012年7月31日((以寄出时的邮戳为准)。

    (六)参评论文每篇缴纳评审费100元(用作组织评审、制作证书、邮费开支等)。汇款请寄: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四川教育报刊社,收款人栏填“四川教育报刊社”。注意:汇款人的姓名和参评文章作者的姓名一定要相符。

    (七)来稿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论文参评稿”,以避免混入其它稿件,延误评审。请随稿件附寄评审费凭据的原件,并自留复印件。

三、评选奖次
     本届活动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将颁发由四川省教育厅加盖公章的获奖证书。一等奖按继续教育10学时计算,二等奖按8学时计算,三等奖按5学时计算,计入获奖者的继续教育档案,并将作为获奖者考核晋级、申报职称时的参考材料。未获奖的论文将按继续教育2学时计算。

四、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为加强评选活动的领导,依惯例组建第十三届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组委会。
    主  任:涂文涛(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何绍勇(省教育厅副厅长)
            姜树林(省教育厅巡视员)
            王晓都(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周光富(省教育厅巡视员)
    成  员:王  羽(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杨秀军(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李  曦(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杨  钢(四川教育报刊社社长)
 
                         

                            四川教育报刊社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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