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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市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教科室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2-02-13 16:02:05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

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特别提示:请老师参阅实施细则中的评选时限及内容要求,有意参加的,请将电子文稿及相关证明材料在3月5日前报送教科室,谢谢!】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普通学校(单位)、市管民办校,各区(市)县教育学会,市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调动我市基础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推动我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学普及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成都市教育局和成都市教育学会决定联合举办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你们广为宣传,并积极组织实施。

 

 

附件:

一、《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二、《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三、《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登记汇总表》

                            ○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1

成都市第十四届基教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

实 施 细 则

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以及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和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的意见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双百方针,坚持科学、民主、公正地评选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引导、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促进理论创新和人才成长,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服务。

二、参评范围

(一)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限为201011日至20111231,在此期间,凡我市基础教育系统教育工作者正式出版(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的基础教育方面的学术专著、教育科普读物,以及经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内部刊物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教育科研成果(以刊载时间为准)均属评奖范围另外,虽未公开发表,但属上述规定时限内由成都市教育学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举办的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的成果,本届可以参评;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确有较高社会价值和应用价值,已被县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并出具证明,也可参评

(二)我市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论文类成果第一作者是我市作者才能申报参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普通教育的可以参评;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

(三)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包括形式是专著,但在前言或后记中注明是作教材用的);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资料书;工具书、译著和古籍整理;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已获成都市、局级或以上级别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

三、评奖标准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选题有意义,内容有新意,理论与实际结合,对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创见,有实效,对于当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文字简明通顺,层次清楚;论述充分,逻辑性强。

四、奖项及限额

(一)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一、二、三等奖总数额为200项左右;优秀奖若干项。

五、申报、评审程序及方法

(一)成果申报

1、申报截止时间:2012310(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2、申报者填写《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样表1,自行下载或翻印)一式3份,并提交参评成果一式3份(专著类交原件;论文类交1份原件,其它可交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包括发表报刊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类成果,还应交被县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并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或被成都市教育学会所属专委会评为一等奖的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3份)。

3、申报程序:市属学校、单位(含市管民办校)的作者向成都市教育学会申报;区(市)县作者向所在地区教育学会申报(高新区作者向区教研室申报)。

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个人成果限报一项;联名的成果限报两项(包括自己的一项在内);集体、单位署名的成果限报三项。多人合作成果填写主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人单方面申报则不予受理。

4、各区(市)县教育学会(高新区教研室)、各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对收到的申报成果要进行参评资格审查,然后将审查通过的成果汇总,填写《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电脑打印),于2012315前报成都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电子文档直接发到成都市教育学会电子邮箱内。邮箱地址:jyxh81@sohu.com)。过时不再受理。

(二)初评推荐

区(市)县教育学会(高新区教研室)、各专业委员会为初评推荐单位。区(市)县教育学会(高新区教研室)负责本地区申报成果的评选推荐,各专业委员会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申报成果的评选推荐。各初评单位须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成都市教育学会下达的推荐指标(320日左右下达)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

415前,各初评单位在推荐成果的《成都市第十四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上签暑评审意见并盖上公章后,将该表(一式三份),连同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报交成都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同时填写《初评推荐成果汇总表》(附样表2),直接发到成都市教育学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级评审

市级评审(终评)由成都市教育学会和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共同负责,组建本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推荐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终评;同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初评推荐部分优秀成果分别参加四川省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和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

终评工作结束后,本届评选结果经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2012年适当时间正式公布并颁奖。

六、评奖纪律

申报成果作者必须按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凡发现参评成果或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市评委会将取消参评资格,撤消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四年内不准申报参评。

参加初评和终评的人员,要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掌握评奖标准,保证评审质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和评奖纪律,若有徇私舞弊、泄露评审情况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加该项评奖工作的资格。参加评奖工作的人员,不得私自截留参评成果及其相关材料。

七、其它

市评奖办公室设成都市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本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日常工作。

地址:成都市东马棚街1号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所B55-11

邮编:610031

联系电话:86630292

联系人:黎丙成 孙敏

 

 

 

成都市教育学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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