缤纷校园
首页 / 缤纷校园 / 正文
关于举办成都市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09-03-25 09:22:05

关于举办第八届成都市
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文化局、团委、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规范我市中小学生课外、校外艺术活动,展示学校和社会艺术教育成果,繁荣群众文化,选拔和储备学生优秀艺术人才,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举办第八届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文化局
共青团成都市委
承办单位:成都市青少年宫
成立第八届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成都市青少年宫内(电话:86628464、86743664)。

二、比赛项目与组别划分
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共设美术、书法、舞蹈、器乐、声乐、语言表演六大类比赛项目。分为小学甲组(小学1—3年级)、小学乙组(小学4—6年级)、初中组和高中组共4个组别进行比赛。

三、比赛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8日—4月28日
2、报名地点:成都市青少年宫
3、比赛时间
(1)美术、书法比赛
小学甲组、小学乙组:6月29、30日
初中组、高中组:7月8日
(2)舞蹈、器乐、声乐、语言表演比赛
7月2—7日
4、比赛地点:成都市青少年宫
关于比赛的内容、要求、时间等详细规则,可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领取,也可登录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查询或下载(网址:
www.cdqsng.com)。                                       

四、报名办法
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活动坚持自愿的原则,我市在校中小学生可根据比赛规则的要求自愿报名参赛,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学生参加。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与集体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可通知学生直接到报名点报名,也可由相关单位集中自愿参赛的学生进行集体报名。六城区范围内的参赛学生到成都市青少年宫报名;其他区(市)县的参赛学生个人和集体报名单位可在当地青少年宫报名,也可直接到市青少年宫报名。

五、奖励办法
1、分组别和比赛项目按比例设参赛者一、二、三等奖。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进入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储备库,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推荐参考依据和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对外艺术交流活动的人员选拔依据。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二、三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各组别的一等奖获得者具备自愿参加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评选活动的资格。
各区(市)县教育局、文化局、团委要及时将本次选拔赛的相关信息通知到学校、青少年宫、文化馆和艺术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各中小学和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将有关信息通告到所有具有艺术专长的学生。

附件:第八届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比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
凡承认本规则的我市中小学校在校生可自愿报名参赛。

二、比赛项目及办法
1、比赛项目:大赛共设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声乐类、器乐类、语言表演六类比赛项目;
2、比赛办法:参赛选手参加一次性现场比赛,直接决出比赛成绩。

三、组别划分
大赛分为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小学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别进行比赛。

四、比赛内容及要求

1、美术类比赛(画种不限,限平面画)
美术比赛实行现场命题作画。
(1)比赛时限:小学甲组120分钟;小学乙组150分钟;初中组150分钟;高中组150分钟。
(2)作品必须在指定赛场、指定时间内完成,表现手法、材料不限,纸张尺寸4开,工具材料自备。
(3)比赛作品应为没有参加过任何比赛的新作,不得有代赛、携带画稿入场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并由主办单位作严肃处理。

2、书法类比赛(限毛笔)
(1)小学甲组:一件作品,自选内容、自选字体,28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2)小学乙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28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3)初中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40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4)高中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56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作品尺幅统一为四尺单条竖写(初中、高中可用六尺单条),作品可以落款,但不能书写考生姓名。参赛者自带墨汁、毛笔、纸张、墨盘、毛毡,不带印章。
各组参赛选手应严格按规定要求书写,否则视为废卷,不准携带字帖、字典入场(书写篆书作品可以带字典)。

3、舞蹈类比赛(限单人舞)
(1)参赛者须完成表演作品一个;
(2)舞种规定: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
(3)比赛时限
国际标准舞比赛时限:①小学甲组:不低于1分30秒,不超过2分钟。②小学乙组:不低于2分30秒,不超过3分钟。③初中、高中组:不低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
其他舞种比赛时限:小学甲组4分钟;小学乙组 4分钟;初中组 5分钟;高中组6分钟。
(4)参赛者自备服装、录音带或CD。

4、声乐类比赛(限独唱)
(1)选曲:所选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并符合学生年龄段的程度和要求,唱法不限。
(2)比赛时限:小学甲组4分钟;小学乙组 4分钟;初中组5分钟;高中组5分钟。
(3)伴奏方式:一律采用录音卡带或CD光盘伴奏。 钢琴或其它现场伴奏方式不能参赛。
(4)参赛者自备伴奏带(或光盘),并于赛前交到放音处。
(5)服装:整洁、大方、美观为宜。

5、语言表演类比赛(限个人表演)
小学甲组:古诗、现代诗、散文、故事或优秀作文其中任选一篇朗诵,时限3分钟。
小学乙组:(1)自选叙事诗、寓言、故事或童话故事(有三个以上角色区分),时限3分钟;(2)从六.一儿童节、教师节、母亲节中任选一题进行现场主持,时限2分钟。
初 中 组:(1)自选叙事诗、故事、小说片段(有三个以上角色区分),时限4分钟;(2)从开学典礼、中秋节、春节中任选一题进行现场主持,时限2分钟。
高 中 组:(1)自选故事、小说片段(有三个以上角色区分)、戏剧人物台词,时限4分钟;(2)从毕业典礼、五.四青年节、国庆节中任选一题进行现场主持,时限2分钟。

6、器乐类比赛(限独奏)
(1)比赛项目
西洋乐:①弦乐(大提琴、小提琴、古典吉他);②管乐(铜管、木管);③打击乐;④钢琴;⑤电子琴;⑥手风琴。
民族乐:①弦乐(二胡、高胡、中胡、板胡);②管乐(竹笛、唢呐、箫、笙);③弹拨乐(扬琴、琵琶、古筝、柳琴、阮、古琴)。
(2)比赛要求
小学甲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3分钟;
小学乙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4分钟;
初 中 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5分钟;
高 中 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5分钟。
所选乐曲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可演奏缩谱。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