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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市课程改革优秀论文(报告)评比的通知
作者: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09-03-17 17:11:24

成都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论文(报告)
评选活动具体要求

一、参评对象
    在我市从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的理论工作者,教育管理者,教研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

二、参评内容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论文(报告)是指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教育教学论文、实验研究报告、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经验总结等。主要内容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标准及教材的适应性研究;学科课程、教材、教法研究;综合课程,如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品德与生活(社会)、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等课程的有关问题研究;课程管理、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及考试改革研究;教师教育、校本教研制度等问题研究;教师教学行为及学生学习方式变革研究等。

三、每篇论文(报告)的署名最多不超过2人,字数最多不超过5000字;实验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的署名不超过5人,字数不超过1.5万字;以单位、集体名义署名参评的,最多不超过2个单位。

四、在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过的,或未发表过的论文(报告)均可参评。已经获得国家、省级奖的不再参评。参评内容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五、参评论文(报告)至少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研究的问题、提出的教育措施对课程改革的发展有指导意义和启迪价值。论文(报告)的主要思想及观点、思路、措施阐述清晰;
(二)操作性改革措施对促进课程改革的发展有作用。促进了思想观念或素质上的某些明显变化,或带来了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方式、教育活动机制的某些明显变化等。

六、各区(市)县教培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和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负责推荐工作,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汇总的推荐表及论文(报告)的电子文档及其打印稿,一式两份报送成都市教科所发展研究室。

本“具体要求”由成都市教科所发展研究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旭 电话:02889932430,02886630061;

史玉 电话:02886630210,13183862762。

特别提示:我校教师的科研论文请将参赛论文的打印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在4月10日前报送教科室曾彩雁主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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