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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提出新义务教育结构改革构想
作者:张爱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06-03-09 19:11:18

为培养日本国民的健康人格——

 

20051026日,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名为《创造新时代的义务教育》咨询报告,将义务教育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强化学校教育功能、提高教师教育能力,以此培养儿童丰富健全的人格”。

报告指出,义务教育改革围绕义务教育的质量和体制进行。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负责制定改革目标并奠定改革基础,如制定学习指导要领、培养教师、保障经费等;2.在此基础上,推进并扩大市区町村、学校的分权改革,下放教职员人事管理、班级编制等权力;3由国家举办全国性的学生学力调查,建立学校评价体系。
  为实施义务教育改革,审议会提出了四项战略:
  战略之一是明确教育目标、检查教育结果、保障教育质量。为此,要重点考虑以下问题:1.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协调发展,提高生存能力,促进家庭、学校、社区教育的有效结合。2.开展全国学力调查。3.改善校际协作与衔接,充实幼儿教育,配备学前教育与保育教育的一体化综合设施。4.针对儿童辍学问题建立校外实施义务教育机制等。
  战略之二是确立教师的威信。为此要重点实施以下改革:1.完善、充实学部阶段教师培养制度。2.在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专业研究生院的作用。3.导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4.改善教师录用状况、充实教师研修制度。5.改善、充实教师评价制度。6.积极录用退休人员、企业界人士等任校长或教务主任。
  战略之三是对学校和地方教育委员会进行改革,发挥地方及学校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质量。首先扩大学校在人事、预算、班级编制等方面的权限,同时将自我评价定为学校的义务,充实外部评价体系,鼓励家长和区域内人士参与学校运营;其次推进地方教育制度弹性化,加强各地方教育委员会的功能,加强教育委员会之间的合作。
  战略之四是配备牢固的教育基础条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财源。审议会提出:1.继续实行国家与地方各分担50%的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制度。2.扩大地方决策权。3.在扩大地方自由度基础上保证国家特定项目的投入经费,特别要保证学生的安全,推进学校设施的耐震化建设。
  中央教育审议会将继续就新时期义务教育改革的经费负担、质量保障等问题进行研究,将于2006年秋天之前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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